自由時報

2010-11-09

拖鞋蘭世界

別名:仙履蘭、芭菲爾鞋蘭、兜蘭
英文名稱:Lady's slipper

初次和拖鞋蘭相會時,即使不告訴您它的名字,您也能猜到它就是拖鞋蘭。它的花型異於其它蘭類,獨樹一格,花型花色的變化也多,在歐美非常受到重視。

拖鞋蘭最早被發現時,養蘭人士均傾倒於拖鞋似的奇特花瓣,同時也以此外型作為命名的依據,像是瑞典的植物學之父-林奈(Carl van Linne)將它命名為『女神之足』,英國人則稱它為『淑女的拖鞋』(Lady's slipper),國人則稱它為拖鞋蘭或仙履蘭,其中以拖鞋蘭的稱呼最為普遍。
拖鞋蘭在台灣雖然早就被引進栽培,但在1980年以前,一直是極少量,對多數愛蘭者而言,仍屬陌生的品種。直到1990年初期,適逢嘉德利亞蘭、蝴蝶蘭趣味市場的沒落,拖鞋蘭才漸漸成為台灣蘭花市場上另一個新興主角。
而在1989年日本東京舉行的第12屆世界蘭展,其中一株玫瑰紅色的「玉女」原生種拖鞋蘭(Paph.micranthum),勇奪全場總冠軍,從此開啟了拖鞋蘭在亞洲地區興盛的栽培產業。國內從1987~1988年間屏東地區開始舉行拖鞋蘭之小型蘭展,栽培者開始交換購買拖鞋蘭及栽培心得交流。接著數年間業者或同好者從日本、美國、泰國及東南亞地區進口大量的種源及植株,奠定台灣拖鞋蘭產業根基。

1991年拖鞋蘭同好會成立,至1995年台灣拖鞋蘭蘭協會成立(2003年更名為台灣仙履蘭協會),會員達四百人以上, 此後,拖鞋蘭栽培面積逐年提昇出口產值也逐年增加,拖鞋蘭為繼蝴蝶蘭之後快速崛起之新興蘭花產業。拖鞋蘭雖種類繁多,但因受眾人喜愛及玩家收藏,原生種遭人為大量濫採,且原生地的破壞及開墾,致使原生族群瀕臨滅絕,故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(CITES,俗稱華盛頓公約)在1989年將芭菲爾鞋蘭及鬍拉密鞋蘭列入附錄一(Appendix Ⅰ)的植物,禁止所有野生植株進行國際性商業貿易。1999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因應產業所需,使人工繁殖的拖鞋蘭種苗能順利出口,訂定拖鞋蘭苗圃登記制度,公告「人工培植拖鞋蘭登記與輸出管理作業要點」(2002年修正為「人工培植拖鞋蘭證明文件申請須知」),國內拖鞋蘭外銷產業由此開始發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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